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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被告人林森浩上午在法庭受審視頻截圖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李洪鵬)今天上午9點半,備受關註的“復旦投毒案”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開開庭審理,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涉嫌故意殺人。
  此前,警方初步查明,林森浩因生活瑣事與復旦自貢籍學生黃洋不和,心存不滿而痛下“毒”手。
  截至記者發稿時,此案正進一步審理中。
  庭審現場被害者家屬情緒悲傷
  據在現場採訪的媒體介紹,早上9點左右,法院門前聚集了來自各地的記者,還有復旦大學的學生等。
  記者瞭解到,他們並不都是復旦的學生,還有單純關註這個案件的人。受害者黃洋的父母早早來到法院。被告林森浩的父親、叔叔、弟弟也在現場等候,黃洋母親在黃洋大姨的陪同下抵達庭審現場,情緒悲傷。律師上前叮囑庭審期間要剋制情緒,保證庭審秩序。
  庭審現場,林森浩身著深灰色上衣,黑白相間花紋馬甲,他在回答公訴人提問時聲音低沉。
  被告人講述否認因瑣事起紛爭投毒
  被告人林森浩當庭陳述,自己曾先後兩次進入204實驗室,第二次攜帶瓶子進入,帶走了二甲基亞硝胺。他對於公訴書所提到的投毒過程沒有異議。但對於自己與黃洋因瑣事起紛爭將其毒死的指控表示否認。
  被告人林森浩在陳述中表示,他曾先後多次搜索關於“二甲基亞硝胺”的相關信息,確認其對人體肝臟有損傷。
  林森浩在法庭上坦言,其在犯案過程中很果斷,沒有選擇過放棄。他稱,事發後,回到宿舍黃洋還在睡覺,聽見他有痛苦呻吟聲音。4月1日他還給黃洋做了胃和肝髒的B超檢查,並且告知檢查結果均沒有問題。林森浩承認,當時特別強調了一句肝是沒有問題的,是因為心虛。
  隨後知道飲用水被送檢了,知道此事要暴露了,他就將宿舍的水桶拿到公共盥洗室,希望能揮發掉一些藥性。
  4月4日晚上,知道送檢的飲用水沒有檢查出毒物,當晚,他就將水桶送還給了樓下的阿姨。
  被告人林森浩在陳述中表示,他曾兩次在大老鼠身上註射二甲基亞硝胺稀釋液。整個實驗過程中有12只大老鼠死亡,並將實驗結果寫進畢業論文。在論文中論述其中10只的死亡原因為肝功能衰竭。
  林森浩說,從2011年8月起成為室友後,兩人關係一般,“不是特別鐵,有時互相之間看不慣,他覺得我沒生活情調,我覺得他有點自以為是,但平時聊天也會講到人生理想 。”
  在林森浩看來,黃洋是個聰明勤奮好學優秀的人,只是為人上有些自私,自己與黃洋並沒有出現太大矛盾。
  而自己對黃洋實施投毒行為,林森浩說是個巧合。“當時愚人節要到了,黃洋說他要整人,還拍著我同學肩膀,我當時想,那我就整你一下,後來要去實驗室,頭腦閃過以前有同學用毒物害人的事情,頭腦一熱就……”
  被告人林森浩陳述,在黃洋入院後,自己曾幾次探望。第一次見到黃洋時不敢跟他說話。第二次探望時,曾碰到黃洋的父親。但沒有向任何人提起黃洋的病因。
  黃家心愿殺人償命 懲凶追責 還黃洋公道
  昨天晚上,《法制晚報》記者採訪了被害者黃洋的父親黃國強。“我不是旁聽,叫我當證人”,“這半年,挺傷心也挺揪心的!”黃國強表示,半年多來,一家人都在等著審判這一天。本月20日時,他們從律師處得知了法院確定了開庭審理此案的日期。隨即,就趕緊購買了3張前往上海的打折機票。當時商議和黃洋的母親及大姨都來上海。
  黃國強說,昨天晚上6點多他和黃洋的母親及大姨就到了上海,黃洋的同學到機場接他們,並告訴記者他們沒有與校方聯繫,為了省錢,他們還是住在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附近的家庭旅館。“孩子出事後,我再也沒有工作。”黃國強說,事發至今已半年多,為了給兒子黃洋討公道,安慰疾病纏身的妻子,黃國強暫時中斷了在榮縣中學做寢室管理員的工作,一心陪在妻子身邊。
  對於明天的審判,黃國強表示,現在什麼都不多想,只等一個公正的判決,“殺人償命!想的就是懲凶追責,還黃洋一個公道!”
  “明天我不是旁聽,警察、檢察官叫我當證人,黃洋的母親和大姨旁聽。”黃國強說,之前警方調查時,他參與過調查作過筆錄,屬於本案證人。警察告訴他,為了保證證人證言的真實性,根據相關規定,他不能旁聽法庭審理。
  文/記者 李洪鵬  (原標題:復旦被告辯稱投毒是巧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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